獲得愛情的默觀

獲得愛情的默觀是放在《神操》編號230及以後的篇幅。

它是一種默想,也就是說,我們必須觀察,然後反省自己。

聖依納爵設下兩個前提:

第一個是愛情不在空言,應在行事上表現。

「孩子們,我們愛,不可只用言語,也不可只用口舌,而要用行動和事實。」(若一 3:18)

第二個是愛是互相共享所擁有的,例如,愛人者把他擁有的,或他現存或可以分施的,贈送給所愛的人,與其共享;反之,被愛的人也和愛人者分享他的所有。因此,如果一個人有知識,他與沒有的人分享;對於尊榮或財富,也是這樣。因而,每個人總是給予別人。」

預備經:照常的祈禱。

地點的定像:設想我站在我主天主,以及衆天使和為我代禱的聖人面前。

求恩:在這裏祈求我深切明瞭我已獲得的諸般恩惠,使我能為此充滿感激,並在一切事上愛慕和侍奉尊威的天主。

1. 至今聖依納爵仍沒有為「愛」這個詞下定義。他甚至沒有在神操中提及過,雖然神操本質上充滿了愛所帶來的現實意義。

通常當人們談論「愛」,他們傾向於把重點放在言語上,而不是行爲。世界本身充滿了愛的言語,但少有愛的行為。「孩子們,我們愛,不可只用言語,也不可只用口舌,而要用行動和事實。」(若一 3:18)。「如果你們愛我,就要遵守我的命令……接受我的命令而遵守的,便是愛我的人;」(若14:15, 21)

因此,爲使我們能回應天主的愛,我們應該做好的事。

整冊《神操》就是要解釋這一點 。 如果我們看看我們先前做過的操練,我們會發現:聖依納爵已經引導我們做許多愛的行爲。但他卻幾乎沒有用過「愛」這個字。

  1. 一旦有「愛」,就會涉及「雙方當事人——愛人者和被愛者。「雙方」指兩個人分享「一份同樣的愛」。愛包含個人自身的擴寬或擴展,藉以容納被愛的人,且加上對被愛者完全的自我交付。那些真愛的人要的並非恩惠,而是對方本身。

正確地說,「愛」的意思是希望讓另一個「人」好。(而根本並沒有「愛物」這回事 )

– 如果是出於為自己的緣故去愛另一個人,那種愛被稱爲「情慾」。

– 如果是出於為別人的緣故去愛別人,那種愛被稱為「慈善」。

– 如果是相互對應的愛,那可稱為「友誼」。

– 如果愛是神聖、超性的,那稱爲「仁愛」。

愛的正確目標,即愛正確地所傾向的,是兩個人的融合。嚴格來說,愛存在於這種融合中。這包括奉獻個人自身並同時擁有另一個人。喜樂是源於這種透過自我交付及與其他人融合而達致的自我寬擴。

在友誼中,融合是來自雙方。 因此,這種自我奉獻是相互的,由此而來的喜樂也同樣是相互的。 「天主是愛,那存留在愛內的,就存留在天主內,天主也存留在他內。」(若一 4:16)。

除了這種基本的自我交付之外,愛還給予附帶的恩惠,這是由於兩個原因:

a)「愛」想要送給被愛者 一切恩惠。

b)「愛」需要透過外在的事物去證明這些 基本恩惠是實在的。

3. 天主的愛的一些特徵

– 天主的愛具有創造性。在天主內,愛就是創造。因此,祂的愛常見諸行動:天主愛,所以祂創造。

– 天主愛祂創造的一切。不恰當地說,衪只愛世物;祂為了我們的緣故而愛那些世物(祂在世物中愛了我們)。但是天主以友誼的愛,去愛一切靈體――包含我們。由於祂把我們提升到超性的層次,祂也以仁愛來愛我們。這神聖的仁愛其實已融合於天主聖三之間的至聖之愛。因此,天主把自己賜給我們,讓我們分享祂的天主性。

– 天主的愛是主動的。正是因爲天主的愛基本上是具創造性的,祂的作為總是先於其他受造物,「我們愛,因爲他先愛我們。」(若一 4:19)

4. 人類愛的一些特徵

– 自私自利。這個特徵有時把自身隱藏在愛情的偽裝下。即使看起來似是真愛,其實衹是尋求自我。它想從施予者尋找恩惠,多於找到施予者本身。

– 從美感的角度理解真愛的喜樂。

– 如果我們跟天主的友誼失落了,問題總是出在我們一方。

– 極度貧乏,以致它常不能施予它本想施予的。

聖依納爵在這個默想中談及友誼的愛。 他說這是雙方的互相交流,即是説,愛人者給予,並與被愛者分享他擁有和獲得的一切,而被愛者也會以同樣方式對待愛人者。

標題

整冊《神操》是一個獻給愛的紀念碑,「以征服他自己,並規範他的生活,令他的所有決定不致受任何過度依戀的影響。」 神操的目標是讓我們擺脱過度的依戀,去尋覓並找到天主的旨意。愛不再只是一種理論,而是真實的。依戀這主題,或稱作「過度而不正常的依附」,瀰漫整冊《神操》的論述 (但是,聖依納爵從來不會用崇高的「愛」字來表示依戀) 。

所以,愛存在於雙方相互交流恩惠,而主要是互相自我交付。

聖伯爾納德(St. Bernard)説:「受造物只有通過愛才可回應天主的愛」,即使我們不可能回報天主賜予我們這麼多的恩惠。

聖奧思定説:「能夠愛天主已是衪給我們的恩賜。」 當耶穌問伯多祿是否愛祂時(「你比他們更愛我嗎?」),祂所要求伯多祿的,是要他回報耶穌先給了他的。」

我們的靈修生活在於學習怎樣愛天主和我們的近人,同時,也要連根拔起我們的一切不當而過度的依戀。對天主和近人的真愛與自戀剛好相反,真愛是忘我的。

聖方濟各沙雷氏(St Francis de Sales)説:「基督徒的成全在於愛天主在萬有之上,從不違抗天主,也沒有什麼可與對天主的愛相比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