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eni, Sancte Spiritus, | 天主聖神,請降臨, |
Reple tuorum corda fidelium: | 充滿你信眾的心: |
Et tui amoris in eis ignem accende. | 並在我們心中燃起你的愛火。 |
V. Emitte Spiritum tuum, et creabuntur. | V. 使我們蒙受再造之恩。 |
R. Et renovabis faciem terrae. | R. 並使大地更新。 |
Oremus. Deus, qui corda fidelium Sancti Spiritus illustratione docuisti: da nobis in eodem Spiritu recta sapere; et de eius semper consolatione gaudere. Per Christum Dominum nostrum. Amen. | 請大家祈禱。天主,請以聖神之光,教導信眾的心,請以同樣的神,賜給我們理解的智慧,並在你的撫慰中,常喜樂。因我們的主基督。阿們。 |
預備經 |
求我們的主天主,賞我聖寵,使我的一切意向和行為,都為事奉讚美至尊無對的天主。
定像 |
「用想像力設想地獄是多麼長、多麼寬,多麼深」。
求恩 |
「祈求我所願意的;這裏是祈求天主賞我深深地感覺到地獄囚犯所受的痛苦,使我若因自己的過失而忘掉永生之主的愛情時,至少對地獄的怕情,能防止我陷於重罪。」
默想 |
1. 私審判
「就如規定人只死一次,這以後就是審判」(希9:27)。我們死後,會照我們一生所行的事,經受審判。這是信德的道理。這個關係我們永遠得救或永遠喪亡,這也是當信的信條。
所以我要設想,我現在已快要死,不久要離開世界,到耶穌面前向他交一生的賬。到那時,我所犯的罪過的印象,將是最可怕的事。
如果一個靈魂第一次見耶穌基督時,見他發怒,那個靈魂會感到多麼難過。那時,那個靈魂也知道耶穌為愛它所受的痛苦,它也知道,耶穌施給它如此大的仁慈,賜予它如此多得救的方法,同時它也瞭解:永福的偉大和世俗快樂的卑賤;但可惜它為了卑賤的快樂,竟失去自己,以致於現在永遠喪亡。
它那時會明白這一切,但已經是無補於事了,因為已經沒有時間補贖它的錯誤。它所做的,已經是做了。在受審判時,不衡量人的出生貴賤,也不審問人的地位財富,那時只審判人一生的行為。
凡為愛天主而離開世俗的人,凡不讓五官享受禁止的快樂的人,在死的時侯會感到多麼的快慰;也許有時他們犯了罪,可是他們以後做了相當的補贖。相反地,時常跌入同樣罪過的人,那時會感到多大的痛苦。
他到了臨死時會說,不久以後,我要到我的判官面前受審,但是我還沒悔改遷善。我多次許下悔改,但是總沒有實行,再過一會,我將是怎樣的呢?
2. 地獄感官之苦
首先,下地獄的人記憶力受痛苦。不幸的他,在那個痛苦的深淵裏,不會忘記他一生命曾有多少行善工做補贖的時間,但自己沒有利用,現在再沒有補救的希望了,因此加重了他的痛苦。
他也必定記憶他從天主受了如此多的光照,如此多親切的呼喚,天主許多次賜給他得赦罪的機會,但是他輕忽了這一切。到那時,他明白,為他一切都完了,為他只剩下永遠受苦和絕望。
下地獄的人的理智,也要受痛苦,因為不斷想到他所任意失去的天堂;幸福的人們,在福樂的家鄉所享受的無窮福樂,時常呈現在他的眼前,這種思想,使他在絕望的監獄中,永遠過的生活是不幸的。
下地獄的人的意志所受的痛苦,更為劇烈,因為他看見無法達到自己的任何願望,並且必須受他不願受的痛苦。不幸的他,凡他所希望的,在地獄中沒有一件,反而他所忌恨的,卻無一或缺。
他願脫離那痛苦的深淵而尋求平安,但無法尋得,他必須在那痛苦中永遠受苦。他的壞意志,使他感受最大的痛苦,因為一方面要恨自己的天主,同時一方面知道天主是他至大的善,值得無窮的愛。
地獄是一個大火炕,不幸下了地獄的人,將永遠在那裏受苦,這是一定的。連在世上火燒的苦,在所有的痛苦中,也是最厲害的;但地獄的火,更有磨難人的能力,因為地獄的火,是天主特別做的來懲罰叛逆者用的。
「可咒罵的,離開我到永火裏去吧」。這是天主對下地獄的人的判決。既然在這判決書上特別提及了火,那麼應該說, 他們五官所受的痛苦中,火燒的痛苦應該是最大的。
3. 喪失天主之苦
地獄中最大的痛苦,並不是黑暗、臭味和烈火焚燒的疼痛,地獄中最劇烈難當的痛苦,是喪失天主之苦。人的靈魂所以受造,是為了使它與天主結合,並享見他的聖容。天主是靈魂的終向, 是它惟一的善。
因此,若沒看天主,世上的一切快樂,都不能滿足它。所以在地獄中的人,如果能佔有天主,愛天主,地獄以及其他一切痛苦,為下地獄的人,可說變為天堂及榮福,因此,當他們發覺永遠不能享見、愛慕天主時, 這為他們無疑是最大的苦,使他們永遠成為不幸者。
靈魂既是天主所造,自然地傾向與至高的善——天主結合。可是,因為它與肉身結合著,而沉湎於罪惡之中。由於那些吸引五官的對象的阻礙,它不能看見光明,因此對於天主的認識較少,有時達與天主結合的願望,都不會興起。
但當它脫離肉身而遠離可感覺的世物時,它自會明瞭,唯有天主是能使它有福的;因此它一離開肉身,立刻感到一種強烈的力量,吸引它與天主結合,但另一方面,因為離世時缺乏天主的寵愛,就覺得它的罪,有如一條鎖煉系住它,不但阻擋它與天主結合,並且拉它下地獄;在那裏與天主永遠分離。
那時,不幸的靈魂,在那個永遠的火炕裏,會明白天主是如何優美,但它已是永遠無法享見他了。靈魂明白天主是何等可愛,但是它再不能愛他了,而且它的罪還強迫它恨天主。
靈魂知道自己仇恨無限可愛的天主,為它是地獄中最慘烈的痛苦。如果可能的話,它深願消滅自己仇恨的天主,同時恨不得也能消滅為天主仇恨的它自己;這就是這個不幸的靈魂永遠應盡的職務。
靈魂因為知道天主一生賜給它的恩典和對它表示的愛,就異常地加強了它的痛苦。它尤其明白了耶穌基督為救它在流血犧桂時所對它表示的愛,但不知恩的它為了不失去醜陋的快樂,就任意地捨棄了自己的至善——天主,它也明白,再沒有恢復他的希望了。
對禱 |
「向吾主耶穌基督對禱時,想想那些在地獄中的靈魂,有的是因為沒有信仰他降生救人的慈愛,有的雖然相信了,卻沒有遵守他的誡命。再把那些靈魂分為三部份:
第一部份是在基督降生以前的;
第二部份是在他生活在世時的;
第三部份是在他逝世以後的。於是感謝他沒有讓我在任何一部份中結束我的生命,而且至今常用良善、慈悲對待我。為結束這次默想,念《天主經》一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