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前導︰想見我帶著滿身的罪惡,在天主臺前,等著聽審判,又差愧,又害怕。

第二前導︰求聖母為我轉求天主,賞賜我在此默想中,對於我犯的許多重罪,大發後悔難過之情,以後再不敢犯。

第一端︰從天主方面想見大罪之重

1) 犯大罪,是一個受造之人,在大事上,明明反抗自己的造物主。為懂得這幾句話的意思,該想想天主是誰,我是誰,天主是天地神人的大主。上品天神,尚且不敢對面瞻仰他的威容。我不過是塵埃灰土,昨天沒有我,明天恐怕又沒有我了,如今我在普世萬民之中,如同看不見的一粒塵土一樣;我這般卑賤的人,竟敢向天主說︰我不聽你的命,我不奉事你。這樣的叛奴,天主如何能容忍呢!

2) 犯大罪,又是在大事上,明知故意的,相反天主的命令。當著我將要犯罪的時候,我的良心警戒我說︰你不可如此!這是犯天主的嚴命!雖然良心的聲音,我聽得清楚,我竟順從魔鬼,順從偏情,違背了天主的命令。我的罪惡,如何重大呢!從前天神們隨從路濟弗爾,背叛了天主;天主立時造了地獄,如同打閃似的,把他閃都趕到地獄去了。我犯罪以後,怎麼天主沒有命大地裂口,立時把我吞下去呢?

3) 犯大罪,是冒犯天主的尊威。暗偷之罪還輕,明搶之罪加重。這是人人知道的。若是盜賊當著官府殺人放火︰該如何處治他呢?天主無所不在,常鑒觀著我,我當著天主的聖面,干犯天主的誡命。不是肆無忌憚的,冒犯天主的尊威麼?恐怕我這樣作了,還不只一次。怎麼天主沒有立時消滅了我呢?

4) 犯大罪,又是大大辜負天主的恩愛。天主生養保存我,是我的慈父;降生救贖我,是我的恩主;比我生身的父母,救命的恩人,更應當受我的孝愛。我犯大罪,是背叛這樣寬仁的恩主,不肯奉事這樣慈善的大父。天主在古經上責怪人說︰『我生養了兒女,顯揚了他們;他們卻輕慢了我!』(依撒意亞,一,2)。這就是指著犯大罪的人說的。試想天主把五官三司來犯罪,得罪天主,這是如同用父母生的手臂來打父母,用長上賞的寶劍殺長上一樣。這是多麼沒良心呢!

5) 犯大罪是輕慢天主的尊貴。我自己想想︰我平常是為什麼緣故,犯天主的嚴命呢?屢次是為一會兒的快樂,為一點兒的財物,為躲避些微的煩惱等等。我把這些卑賤污穢的事物,放在天主的命令以上,這是多麼凌辱天主呢!我們念耶穌受難始末,念到如德亞人,寧願釋放巴辣巴,不願釋放耶穌,把吾主耶穌,放在極大的罪人以下;我們一聽他們說的這些話,心中覺著憤憤不平。我犯大罪的時候,是把天主放在什麼事物以下了呢?

6) 犯大罪,彷彿是願意消滅天主。這並不是鋪張過實的話,原有至情至理。因天主之所以為天主,是因為他是神人萬物的根原,又是神人萬物的歸向。人犯大罪,就是否認天主是自己的根原,不願意歸向天主,不是如同願意消滅天主一樣麼?論事實說,人犯大罪絲毫不能加害於天主。但是論大罪的凶惡說,真有這個情形。啊!大罪的凶惡,誰能懂得呢?我該如何惱恨大罪,盡力躲避大罪呢!

第二端︰從我們方面想見大罪之重

以上說的,是大罪本來的凶惡。道理雖然切實,恐怕還不能感動我們的心。如今再看看大罪,在我們靈魂上,生出來的害處,更容易叫我們認識大罪的凶惡,惱恨躲避它。

按信德的道理推想,大罪是人的真禍患,是人至大的禍患。

1) 因為大罪全奪去人靈魂上的好處︰(a)奪去靈魂上的寵愛。寵愛是人的至寶,是人至大的尊榮,使人相似天主,成為天主的義子,能得天堂的產業。犯一個大罪,把這些名分,全失落了。(b)奪去人先前立的功勞。人以前無論多麼熱心,祈禱克苦,積了多少功勞;犯一個大罪,全一筆鉤消,死後不能受賞報了。(c)奪去人立功勞的能力。帶著大罪的人,不拘行什麼善工,都沒有超性的功勞,不能買天堂的榮福。(d)不能與諸聖相通功。帶著大罪的人,雖然和聖教會沒有完全斷絕,但是如同一個麻木的肢體,血脈通不過去了。辣丁文稱大罪為死罪,稱得真是不差。看以上說的,大罪的這些效果;不是治死了靈魂的性命麼?

2) 大罪不但奪去人靈魂上的各樣好處,還加給人各樣的害處︰(a)使人成魔鬼的奴隸。魔鬼仇恨人類,最凶最毒,人落在他手中,是莫可名言的禍患。(b)當受地獄的刑罰。地獄常裂開口子等著;天主一不保存人的性命,立時就把人吞下去。(c)被全能公義的天主惱惡。(d)良心常恐懼不安。犯一個大罪,就全有這些害處。這樣的靈魂,如同被敵人攻破的城池一樣,殺燒搶奪,任意蹂躪,真是莫可形容的禍患。

大罪不但是人至大的禍患,還是人惟一無二的真禍患。除了大罪以外,其餘貧窮疾病,痛苦凌辱,都算不得禍患。天主屢次用這些事來,磨煉他所愛慕的善人。所以人的真禍患,不在這些事上,卻在大罪上。因為天主是萬福的根原,犯大罪是遠離天主;既遠離了萬福的根原,就只剩下禍患的門路了。

我們該設想自己,上到加爾瓦略山上,跪在十字架下,眼見耶穌頭戴茨冠,滿面血汗唾污,渾身皮破血流,手足被鐵釘穿透,懸挂在刑架之上。然後心中詢問自己說︰耶穌是真天主,與聖父同尊,為什麼到了這個地步呢?我的信德,必要答應我說︰是因為他把世人的罪,擔在自己身上了。雖然不是他自己犯的,天主聖父也要他代替人類做補贖。耶穌在山園中,三次祈求聖父,免飲苦爵。聖父不允,必要他受盡萬苦,死在十字架上︰為什麼緣故呢?祇是為賠補世人的罪。如同聖保祿宗徒給羅瑪人寫信說的︰『天主沒有寬免他的聖子,卻為我們的緣故,把他交付在惡人手中了』(八,32)。說為我們的緣故,就是為補贖我們的罪過。所以耶穌受難釘死,不是因為茹答斯負賣了他,不是因為司祭們誣告了他,也不是因為比辣多判斷了他,全是為了我們的罪。若是我們沒有犯罪,天主聖父一定不叫耶穌受難釘死,那些惡人也萬不能加害耶穌。我們的罪過,叫天主聖子受這樣的苦刑,罪的凶惡重大,誰能說得來呢!

罪的凶惡重大,可說是無限無量的,我們萬不能懂透。但是為相幫我們略略懂得一些,最好的方法,便是默想耶穌的苦難聖死。我們默想天主罰背命的天神,罰人類元祖,或天主降洪水滅世,水燒淫城等,我們動心害怕,驚訝天主的公義。但是那些事蹟,都不如耶穌代人贖罪,受苦至死,更發顯天主的公義。因為受造的神人,敢故意背叛造物真主,有無窮的罪惡,即使天主消滅了他們,也不算過分嚴厲。至於天主聖子,竟然因著人的罪,受罰至死︰這真是人所不敢設想的。聖詠的作者,默想天主降的刑罰,驚訝說︰『誰能推測天主義怒的力量呢?』(聖詠,八九,11)。我們默想耶穌受難的奧蹟,也該驚訝說︰誰能懂得罪的凶惡重大呢?

我們的昏愚無知,實在可憐,我們屢次犯罪,招惹天主的義怒;無窮的大禍,將要來到我們身上了;我們還優游自得,不知道害怕。如今見天主聖子,為贖我罪,受盡萬苦,釘死在十字架上,我們終於看出罪的凶惡重大來了。若我不是該受永死,天主聖子必不死在十字架上。

我的靈魂,罪是何等的凶惡︰你曾想過麼?從今以後,你還敢以大罪不當事,輕易就犯麼?

吾主耶穌,我之兇惡罪過,即爾所受苦難之緣由。我今明認此大關係,真悔所犯罪惡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