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前導︰設想我剛一斷氣,屍身還在牀上停著的時候,我的靈魂已經到了天主臺前,驚惶無措的樣子,聽天主審判。

第二前導︰求天主賞賜我覺著︰天主的審判,如何嚴厲可怕。乘著天主發顯仁慈的時候,真痛悔定改,妥當告解,為避免天主公義的判斷。

第一端︰被告

審判廳中的被告者,不是別人,就是我的靈魂,且是我獨自一人。要理問答上說︰人的靈魂,一離開身體,就獨自到天主臺前聽審判。這端道理和死亡的道理,是一般確實的。聖保祿宗徒給希伯來人寫說︰『天主的定命,是人都得死一次,死後受審判』(希伯來人書,九,27)。所以我剛一斷氣,送終的人都啞聲不動的,細察我還呼吸或否,審量我死了沒有,正打算怎麼樣收殮,怎麼樣停放我的時候;我的靈魂,已經到了審判生死者的天主臺前。伴我同去。但是我一輩子未得寬赦的罪過缺欠,一條也不離開我。到那時候,天主要用一種神光,光照我的心靈,使我在眨眼之間,把我一輩子的罪惡,全看得清清楚楚︰各罪的次數情形,連各罪的凶惡重大,全擺列在我眼前,又不能脫離,我獨自一人聽審判,誰也不能陪又不能隱瞞。到那時候,各樣罪過,成了咬良心的蟲子。以前覺著得意的事,到那時候,反成了心中的大病,如同茹答斯為負責耶穌,所得的那三十銀錢一樣,恨不能脫離了纔好。

除了所犯的罪過以外,還有我當行未行的善功。比方多少次起了善念,漁有按著做,多少次受了聖寵的感動,卻故意違背了;許多寶貴的時刻,白白耽誤了。甚至善功內的缺點,到那時候,也全看出來了。多少次領聖體,不思不想,拿著當俗套子,或有圖人看重的私心。

除了所缺的善功以外,還有我的惡表,引著別人犯的罪過。因著我的懶惰或怯懦,能阻擋沒有阻擋,反倒隨合著犯的諸罪,凡與我有份的罪,從我的罪上生出來的罪,雖然一輩子沒有理會過,到那時候也全看出來了。

嗐!如今為我的面子,這樣嬌氣,這樣用心保護我的名譽。到那時候,我一輩子的大小罪過,各樣不敢告訴人的思言行為,全明明顯露出來。我對著吾主耶穌,護守天神,連造我的魔鬼,該如何差愧呢!

第二端︰原告

審判廳中當面告我的,第一是魔鬼。魔鬼為鋪張我的罪惡,必要把我領洗時所發的誓願,先用我的口氣,背誦一遍說︰『你果然棄絕了我?棄絕了肉情世俗麼?』這樣譏笑了我以後,魔鬼就轉身向吾主耶穌說︰『我沒有為他出流血汗,也沒有為他繫受鞭笞,手足被釘。他竟甘心服從了我!你為他受難釘死,他仍然不願意奉事你!所以他應該歸於我,如今是論公義的時候,你按公義審判吧!』

第二是護守天神。我自己的護守天神,一輩子常指引感動我,勸勉我行善,警戒我作惡,我全忽略違背了。到那時候,他必要把賬簿掀開,把我辜恩負愛的罪過,一樣一樣的都向天主說明。若是天主託給我照管的靈魂,因著我的不好表樣,或因為我沒有用心照管,他們犯了罪,或下了地獄;天主審判我的時候,他們的護守天神,一定也要到天主臺前來告我,求天主替他們所照管的靈魂報仇。護守聖堂祭臺的天神們,也要到審判廳中來,告我輕易不進聖堂,或在聖堂中不恭不敬的種種罪過。更可怕的,是告我冒領聖事,褻瀆聖地的各等重罪,若我不幸,犯過了這樣的罪。

第三是你的良心。按審判二字的意思,彷彿是天主審問,罪人為自己辯護,最後天主判決。其實不是這樣。前邊已經說了,到審判時,天主用一種神光,光照人的心靈,使人在轉眼之間,全看清自己一輩子的罪過。平常的時候,我尚且不能瞞眛自己的良心;到那時候,更不能瞞眛了。魔鬼和天神們告我的種種罪過,我自問良心,明知道都是實情,不用天主判斷我,我自己就要定自己的罪案了。

到審判的時候,我不但不能不承認自己的罪過,連推托原諒的話也不能說。我若推托我昏愚無知,原告們要證明我受了聖寵的光照,知道聖經的道理,聽了司鐸的教訓。我若推托我受的誘感太猛烈,原告們要作證︰我受的誘感,沒有超過我的力量。我若推托是不好表樣拉扯的,原告們要責怪我,為什麼不效法許多別的好表樣?

推托既然無益,莫非我能哀告求情麼?我能向誰哀告呢?求誰保護呢?一輩子常保護了我護守天神,到那時候,成了我的原告。一切的主保聖人,都相離甚遠;不拘如何呼號,他們也聽不見了。至於仁慈聖母,總不捨棄罪人,或者可以求她保護麼?也萬不能。因為聖母是純仁慈的,所以在這只論公義的審判廳中,天主不讓她干預。除此以外,只剩下吾主耶穌了。耶穌聖心,本是慈憫矜憐之府庫,喜歡和罪人們言談坐食。但是審判的時候,吾主耶穌不是尋覓亡羊的善牧了,卻成了賞善罰惡的大主。罪人到那個時候,是如何孤獨可憐,真是難以形容!

第三端︰法官

審判廳中的法官,不是別人,就是吾主耶穌。耶穌在現在,容忍罪人,寬赦罪人,慈善無量,令人驚訝。但是一死之後,耶穌的仁慈截止了。到那時候,只講公義,不論仁慈了。罪人一輩子的工夫,辜負天主的恩愛,藐視天主的尊威,作踐耶穌的聖血,重傷耶穌的聖心。耶穌始終含忍,如同一位好母親一樣。旦是聖經上明說︰天主是報仇的主宰。審判的時候,耶穌就成了報仇的主宰了。罪人帶著一輩子的罪過,一見到公至義,要報仇的天主,如何驚惶悚懼;天主的神威義怒,如何可怕︰真是難以形容的!

從前天主在西奈山上,頒十誡的時候,大顯神威。義辣爾人嚇的俯伏在地,向梅瑟說︰『你同我們說話吧!我們要聽你。天主別同我們說話了!恐怕我們要嚇死』(出谷記,二十,19)。吾主耶穌受難以前,向那些來捉拿他的惡人,威嚴的樣子,一說是我二字,惡人們嚇的,立時仰倒在地,如同死了一樣。我的靈魂,一到天主臺前,見天主盛氣怒容,要判定我永遠受罰的鐵案,我更該多麼害怕呢!

天主的各樣美善德能,在審判時,都加增天主的神威,也都加增罪人的恐懼。天主是無窮聖善的,所以天主恨罪之情,連恨小罪之情,也是無窮的。天主是無窮上智的,所以天主認識罪的凶惡,認的最清。天主是至公至義的,所以因罪加罰,絲毫不能寬貸。天主是至尊無對的,所以天主定了案,不能上控,也不能翻案。天主是全能的,所以案一判決,就立時動刑,不能逃脫。帶著滿身罪惡的靈魂,我的良心覺著平安麼?我如今神目不明,略一省察,還這麼不平安。到那時候,有天主的光照,全看清了我的罪過缺欠,更該多麼害怕呢!我不該及早料理靈魂,以便時時刻刻,常能放心大膽的,去聽審判麼?

第四端︰定案

審判的所以可怕,全是因為耶穌的案子永不能改變。以前說了,耶穌是至尊無對的判官,無處可以上訴。耶穌的定斷,又是極公平,令人無可瞞怨。若不幸到那時候,我的靈魂上有大罪,雖然只有一條,耶穌也要怒呵斥我說︰『你這個被咒罵的人,離開我,往永火裡去吧!』我聽到這樣的判決,該多麼失望後悔呢!耶穌一定案,魔鬼就立時動刑,拉我到永苦的地獄裡去,再不能有升天的指望了。

若賴天主的相幫,到那時候,我靈魂上沒有大罪,卻有天主的寵愛;耶穌必要和顏悅色的向我說︰『吾父所降福的人,偕我來享天福吧!吾父自無始之時,就給你預備好了』。那時我的護守天神,立時領我升天堂或是進煉獄,準備享永遠無盡的真福。那時我是如何喜樂呢!這兩樣定案中,我將來要得那一樣呢?如今我不知道,但是全由我自己作主。我若願意得受賞的定案,我有各樣要緊的方法,有天主的寵佑,我不該盡心竭力,謹隨聖佑,為穩保我的永福麼?

如今我默想的這些情節,將來必要親身經歷。我若願意到審判時,免受羞愧,不憂不懼,最好也最要緊的,就是現今真心痛悔定改,懇求天主寬恕,更努力在我的靈魂上,保存天主的寵愛,努力讚美尊敬奉事天主。我若不幸而以前的告解不妥當,該趕快趁這靜修的好機會,辦一個妥當神工,仔細省察,真心痛悔,老實告明,一點兒也不瞞哄良心,一點兒也不寬恕自己。按照聖保祿宗徒說的︰(格林多前書,十一,三一)我們若這樣審判自己,就可以免受天主的嚴厲審判。